本院关于社会自学考试招生政策

 

为协助解决相关培训部门学员的学历问题以及不断扩展成人教育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我院与国内多所知名院校教学单位签署了全面合作办学协议。积极推进与各大知名院校教育单位共建工作,开创了了我院本身教育质量和提高了学员本身文化知识的局面。

一、社会自学考试学历面向本院相关学部学员招收业余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学院所发相关招生简章,选择自己所需专业填写报名志愿。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每年春季及秋季
报名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教务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学生、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并选择各个地区的重点高校作为主考院校。全部成绩合格后由“教育考试院”和“有资质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自考毕业/学位证书国家承认,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